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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个人隐私的方法与途径

来源:车荣汽车网
第1种观点: 保护个人信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1、自我保护,提高隐私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是保护自己个人信息安全重要手段。当遇到一些必须输入个人信息才能登录或完成操作时,输入的个人数据必须限于最小的范围,并且妥善保管自己的口令、帐号密码,并定期更改。其次,谨慎注意该网站是否有针对个人数据保护的声明和措施,对允许匿名登录的网站尽量选择匿名登录。2、技术保护,网站运营商应当自觉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如增强用户信息访问权限、对可能有不法意图的注册用户进行监测等,把合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以及管理好个人信息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最小化以至杜绝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同时做好网站个人信息保护测评工作,拓展网站个人信息保护测评的广度和深度,完善网站个人信息保护测评体系。在网站个人信息保护测评工作的带动下,逐步形成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测评机制,建立全面、完整的测评规范,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测评体系,促进互联网业务的健康发展。3、法律保护,制造和传播病毒是违法的,但是对于木马、黑客程序等并没有清晰的界定。此外,在打击新形式犯罪中还存在着立案难、取证难、定罪难等难题。具体措施如下:1、公共场合WiFi不要随意链接,更不要使用这样的无线网进行网购等活动。如果确实有必要,最好使用自己手机的3G或者4G网络。2、手机、电脑等都需要安装安全软件,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对木马程序的扫描,尤其在使用重要账号密码前。每周定期进行一次病毒查杀,并及时更新安全软件。3、来路不明的软件不要随便安装,在使用智能手机时,不要修改手机中的系统文件,也不要随便参加注册信息获赠品的网络活动。4、设置高保密强度密码,不同网站最好设置不同的密码。网银、网购的支付密码最好定期更换。5、尽量不要使用“记住密码”模式,上网后注意个人使用记录。6、到正规网站购物。查看消息或者浏览视频时,一定要去正规的网站,有时安装了杀毒软件,也不能保证电脑不会感染病毒。尤其是购物的时候,会涉及到网上支付,使用正规且有保障的网站,安全系数更高。7、不随意打开陌生邮件。不随意接收或打开陌生邮件,打开邮箱,看到陌生人发来的邮件千万不能轻易打开,尤其是看到中奖或者是奖品认领等带有诱惑性信息的内容。8、在处理快递单、各种账单和交通票据时,最好先涂抹掉个人信息部分再丢弃,或者集中起来定时统一销毁。9、在使用公共网络工具时,下线要先清理痕迹。如到复印店打印材料,打印完毕后要确保退出邮箱,退出时要更改登录区设置有“记住密码”的电脑设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2种观点: 1、采取自救性措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或警告,或要求其立即册除等等。2、报警、要求机关处理。3、向人民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一、如何定义侵犯隐私权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是一种秘密状态。隐私的损害,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3、侵害隐私权的因果关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规律的联系。4、侵害隐私权的主观过错。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即预见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该种结果的发生。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二、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1、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体现为肖像权人就其肖像获取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减少,这里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2、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3、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有因果关系必须是摄影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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